为规范《03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情况》表中关于“技术开发”类内容的填报,确保信息准确、完整,特制定本填写说明。本说明适用于填报单位在2012年度内,通过自主研发、委托开发、合作开发等方式形成的技术开发活动及其相关产品(服务)情况。
一、 总体要求
- 对应性:所填报的技术开发活动及对应的产品(服务),必须属于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(2012年适用版本)规定的范围。
- 真实性:所有填报数据、证明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有据可查。
- 完整性:表格各项内容应逐项填写,不应缺漏。对于不涉及的项目,应明确填写“无”或“0”。
二、 核心内容填写指引
本表主要围绕“技术开发”形成的产品(服务)进行描述,需清晰阐述技术核心、创新点及其与高新技术领域的关联。
- 产品(服务)名称:填写由该技术开发成果直接形成的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规范化名称。名称应能反映技术特征或核心功能。
- 技术领域:根据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(2012),选择并填写本项目所属的最具体的一级和二级领域代码及名称。例如:“一、电子信息技术/(一)软件/1.系统软件”。
- 技术来源:勾选技术获取方式。技术开发类通常涉及:
- 自主研发:指主要依靠自身的资源与技术力量进行研发。
- 合作开发:指与其他单位共同投入资源、技术进行研发,需注明主要合作方。
- 上年度销售收入(万元):填写该技术开发成果形成的产品(服务)在2012年度内实现的销售收入总额。该数据应与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、主要产品销售合同/发票等证明材料一致。
- 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:
- 关键技术:简要说明该产品(服务)所依托的核心技术是什么,解决了什么行业或技术难题。
- 主要技术指标:列明反映该产品(服务)技术水平、性能特征的具体量化指标(如:处理速度、精度、能耗、可靠性指标等)或定性描述。指标应具有可测性和可比性。
- 与同类产品(服务)的竞争优势:从技术先进性、性能、成本、市场应用情况等方面,分析对比市场主流或传统产品(服务),阐述本项目的创新优势和竞争力。
- 知识产权情况:填写围绕该技术开发已获得的知识产权信息,如专利号(发明、实用新型)、软件著作权登记号等。处于申请阶段的也需注明。
三、 证明材料准备建议(备查)
为佐证填报内容,建议提前准备并归档以下材料(复印件):
- 产品技术说明、鉴定证书、检测报告、用户使用报告等。
- 体现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证书或受理通知书。
- 2012年度该产品(服务)相关的销售合同、发票(大额或代表性)。
- 合作开发或委托开发的相关协议/合同。
- 其他能证明技术先进性、创新性的材料。
四、 常见注意事项
- 避免笼统:技术描述应具体、专业,避免使用笼统、宣传性语言。重点突出技术的创新点和关键突破。
- 区分产品与技术:“产品(服务)情况”表聚焦于具体产出,需与单纯的“研究开发项目”区分开。技术开发活动应已产生或有明确对应的产品(服务)。
- 数据一致性:“上年度销售收入”等财务数据,务必与公司整体财务数据、专项审计报告及纳税申报数据勾稽一致。
- 领域匹配:反复核对所选技术领域与产品(服务)核心技术是否匹配,这是认定是否为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的关键。
请各填报单位依据上述说明,认真梳理2012年度技术开发成果,如实、准确、完整地填写表格内容。